十六、宿舍使用情形,宿舍管理單位將會同相關單位經常派員調查,宿舍 借用人不得規避、妨害或拒絕。 宿舍借用人如違反本要點有關規定,本校將立即終止借用契約,並 限期三個月內搬遷;拒不返還者,將依法訴追,並追償其不當得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