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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矯正藝文展示館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1
一、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以下簡稱本監)為有效管理矯正藝文展示館
    場地之使用,活化再利用,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106 年 06 月 05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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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以下簡稱本監)為有效管理矯正藝文展示館
    場地之使用,活化再利用,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