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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應注意事項 5
五、返家探視活動範圍,除往返行程所必要外,以申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
    縣(市)境內為限,並應注意返監收假時間,提早出門以免延誤返監
    報到時間。
民國 111 年 11 月 01 日修正
5
五、返家探視活動範圍,除往返行程所必要外,以申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
    縣(市)境內為限,並應注意返監收假時間,提早出門以免延誤返監
    報到時間。
民國 108 年 07 月 08 日修正
4
四、返家探視活動範圍以申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境內為限,並應
    注意返監收假時間,提早出門以免延誤返監報到時間。
民國 106 年 05 月 05 日訂定
6
六、返家探視活動範圍以申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境內為限,並應
    注意返監收假時間,提早出門以免延誤返監報到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