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明陽中學停車場管理要點 8
八、停車人違反本要點之規定,經勸導仍不改善者,本校得拒絕其使用停
    車場,並將其驅離。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