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4
四、進入停車場車輛應依標線指示停放,不得任意占用或違停,車輛如有
    妨害進出或占用車道,應立即排除,以維持車道通暢。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