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通訊投標之投標人應將願買之標的及願出之價額,填具投標書連同應 繳之保證金支票妥為密封,並依本分署所規定之標封格式,載明相關 內容,再將標封粘貼於信封。信封內應含投標書、保證金票據及其他 拍賣公告所載必要文件,於開標期日前一日 17 時前,以雙掛號寄達 本分署機關所在地,地址:26047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 261 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