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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4
四、本小組會議視業務推動之需要,不定期召開,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 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得指定委員代理之。
民國 105 年 01 月 13 日訂定
4
四、本小組會議視業務推動之需要,不定期召開,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 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得指定委員代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