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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20
二十、各單位遇有個人資料檔案發生遭人惡意破壞毀損、作業不慎等危安
      事件,或有駭客攻擊等非法入侵情事,如屬以非自動化方式檢索、
      整理之個人資料外洩事件,應進行緊急因應措施,並迅速通報至本
      小組;如屬以自動化機器檢索、整理之個人資料外洩事件,應依法
      務部及所屬機關資通安全事件緊急應變計畫迅速通報至法務部資通
      安全處理小組。
民國 105 年 01 月 13 日訂定
20
二十、各單位遇有個人資料檔案發生遭人惡意破壞毀損、作業不慎等危安
      事件,或有駭客攻擊等非法入侵情事,如屬以非自動化方式檢索、
      整理之個人資料外洩事件,應進行緊急因應措施,並迅速通報至本
      小組;如屬以自動化機器檢索、整理之個人資料外洩事件,應依法
      務部及所屬機關資通安全事件緊急應變計畫迅速通報至法務部資通
      安全處理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