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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網路商城物品應買及交貨實施方案 1
一、為便利民眾應買本分署變賣物品及便利外縣市民眾因變賣日無法前來
    分署購買變賣物品之遺憾,本分署特於「嘉執購.Just Go」 網站、
    嘉執購 FB(附件) 增設網路下單功能,方便民眾可隨時利用本分署
    網站和 FB ,享受購買物美價廉變賣物之樂趣,提升購買率亦可增裕
    國庫收入,特訂定本實施方案。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