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不動產投標注意要點 2
二、投標人為自然人者,應提出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明文 件正本或影本。投標人為法人者,應提出相當之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 。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