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署員工(包含委外人力、志工)及民眾於署內拾得遺失物者,得依 本要點之規定處理;於署外拾得者自行依民法有關規定處理。
二、本署員工(包含委外人力、志工及替代役男)及民眾於署內拾得遺失 物者,得依本要點之規定處理;於署外拾得者自行依民法有關規定處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