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辦理勞務承攬審核原則 1
一、為審核各矯正機關運用自有作業基金辦理勞務承攬,依法務部矯正機 關作業基金管理會第六十九次會議決議,特訂定本原則。
民國 103 年 05 月 02 日訂定
1
一、為審核各矯正機關運用自有作業基金辦理勞務承攬,依法務部矯正機 關作業基金管理會第六十九次會議決議,特訂定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