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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及合署辦公看守所、少觀所停車位管理要點 6
六、本監不提供固定車位;員工駕駛汽車者,請至戒護科登記申請停車證 ,每人限申請 1 證,離職及退休時繳回戒護科,更換車號需重新辦 證。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