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本所公有停車場之車輛,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未懸掛車牌或使用偽造、變造、註銷車牌,或使用他車車牌者。 二、車輛任意停放或未依標誌、標線、停車格位入格停放,致妨礙其他車 輛停放或人車通行者。 三、非有正當理由,停放超過一日者。 四、未出示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之車輛,佔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 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