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校員工得視個人需要,持本人汽車行照(行照若非本人登記者,限 親屬間並檢附證明資料)、駕照向總務處辦理登記。
三、本院員工得視個人需要,持本人汽車行照(行照若非本人登記者,限 親屬間並檢附證明資料)、駕照向總務科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