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停車場管理要點 第 9 條
於停車場放置車輛以外之物品者,本所將通知所有人或使用人於期限內改 善,逾期未改善,以廢棄物方式處理,其處理費並由所有人或使用人負擔 。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