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停車場管理要點 19
十九、禁止於停車場內以任何方式儲存汽油或其他保養油料。
民國 103 年 03 月 20 日訂定
19
十九、禁止於停車場內以任何方式儲存汽油或其他保養油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