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6
六、使用人因故意或過失毀損本所停車場各項設施、設備者,應負損害賠
    償責任,情節重大者,並得簽報議處或依法移送究辦。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