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廉政署表揚廉政志(義)工楷模要點 1
一、法務部廉政署(以下簡稱本署)為鼓勵認真負責之廉政志(義)工,
    並激勵民眾投入國家廉政建設工作,發揚公民參與精神,特訂定本要
    點。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