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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所屬各級檢察機關使用整合性偵查資料庫管理要點 7
七、檢察機關使用整合性偵查資料庫,應建置安全管控查詢專區,連接整
    合性偵查資料庫之電腦需為特定網路管制之電腦,不可連結未經許可
    之網站,並指派專人管理。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訂定
7
七、檢察機關使用整合性偵查資料庫,應建置安全管控查詢專區,連接整
    合性偵查資料庫之電腦需為特定網路管制之電腦,不可連結未經許可
    之網站,並指派專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