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總務科依本要點所為之各項考核及獎懲,應送請工友考核獎懲審查會 審議,並將審議結果簽陳所長核定;工友考核獎懲審查會之編組及功 能如下: (一)召集人:由副所長擔任並兼任主席。 (二)成員:總務科長、人事主任、政風主任、庶務科員、工友主管人員 ;駕駛、工友代表各 1 人或由管理單位指定。但工友代表為受考 核或獎懲人員者,於審議時,應予迴避。 (三)職掌:工友考核獎懲之審議。
五、總務科依本要點所為之各項考核及獎懲,應送請工友考核獎懲審查會 審議,並將審議結果簽陳所長核定;工友考核獎懲審查會之編組及功 能如下: (一)召集人:由總務科長擔任並兼任主席。 (二)成員:人事主任、政風主任、庶務股長、工友主管人員;駕駛、工 友代表各 1 人或由管理單位指定。但工友代表為受考核或獎懲人 員者,於審議時,應予迴避。 (三)職掌:工友考核獎懲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