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工友考核獎懲要點 3
三、為避免工友服務工作懈怠或勞逸不均情形,採定期或不定期輪調方式
    ,以提高工作效率;並成立本所工友考核獎懲審查會(以下簡稱審查
    會)就其工作績效給予適切之評鑑考核及獎懲之審議。
民國 102 年 10 月 07 日訂定
3
三、為避免工友服務工作懈怠或勞逸不均情形,採定期或不定期輪調方式
    ,以提高工作效率;並成立本所工友考核獎懲審查會(以下簡稱審查
    會)就其工作績效給予適切之評鑑考核及獎懲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