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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寒暑假短期服務志工實施要點 6
六、本工作為無給職,因短期服務亦不辦理各項保險。
民國 102 年 08 月 0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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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工作為無給職,因短期服務亦不辦理各項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