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跨國接收受刑人適用累進處遇辦法 第 7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施行。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