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跨國接收受刑人適用累進處遇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跨國移交受刑人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