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檔案應用申請作業流程 15
十五、本要點經分署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 100 年 12 月 19 日修正
15
十五、本要點經分署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