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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同仁外出執行案件安全注意要點 2
二、(外出執行之作業方式)
(一)同仁於外出執行時,務必注意自身安全,隨身攜帶錄音、影設備、
      相機及手機並配掛識別證並表明身分,必要時出示公文。
(二)外出執行前,評估可能遇到危害風險,必要時聯絡警察機關派員陪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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