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辦理被告性行考核應注意事項 1
一、為使各場、舍確實依照羈押法施行細則第六章之規定辦理被告性行考
    核,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民國 102 年 05 月 02 日訂定
1
一、為使各場、舍確實依照羈押法施行細則第六章之規定辦理被告性行考
    核,特訂定本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