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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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9
九、各單位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確實依本法第五條規定 為之。遇有疑義者,應提請本小組研議。
民國 101 年 12 月 10 日訂定
9
九、各單位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確實依本法第五條規定 為之。遇有疑義者,應提請本小組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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