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應定期至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 系統)確認 各單位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之執行成果及獎勵情形,如登錄資料有增 修異動應即時更新。
九、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應定期至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 系統)確認 各單位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之執行成果及獎勵情形,如登錄資料有增 修異動應即時更新。
九、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應於每年四月二十日前至政府研究資訊系統( GRB 系統)確認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前一年度研究計畫之執行成果及獎 勵情形,並由本部於每年四月底前函送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備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