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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及所屬各機關新聞聯繫注意要點 1
一、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促進與民眾之交流,加強與媒體之聯繫溝
    通,並落實新聞發布及新聞聯繫工作,以提升本部及所屬各機關形象
    ,特訂定本要點。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