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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外役分監受刑人返家探視應遵守事項 8
八、應注意回監收假時間,無正當理由未於指定期日回監者,其在外日數
    不算入執行刑期。其故意者,並以脫逃論罪。
民國 110 年 01 月 06 日修正
8
八、應注意回監收假時間,無正當理由未於指定期日回監者,其在外日數
    不算入執行刑期。其故意者,並以脫逃論罪。
民國 101 年 09 月 18 日訂定
9
九、請注意回監收假時間,提早出門以免延誤,凡無正當理由未於指定期
    日回監者,將依外役監條例相關規定處理,並將其逐月逐級縮短之日
    數全部回復。其故意者,並以脫逃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