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如遇天災、事變、疾病住院治療或隔離、回監時遇車輛事故或有其他 不可抗力等因素,無法按時回監者,應先以電話報告本監(本監聯絡 電話:○四-二三八四○九三六轉三七一),由本監另行指定回監期 日,回監後應檢具足資證明之文件。
六、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之事變、因疾病住院治療或隔離、回監時遇車 輛事故等因素,而無法按時回監者,應以電話報告本監(本監聯絡電 話:○四-二三八四○九三六轉三七一),並先口頭申請延期,由本 監另行指定回監期日。
六、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之事變、因疾病住院治療或隔離、回監時遇車 輛事故等因素,而無法按時回監者,應以電話報告本監(本監聯絡電 話:04-23840936 轉 324),並先口頭申請延期,由本監另行指定 回監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