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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嘉義舊監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1
一、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為有效管理嘉義舊監(獄政博物館,以下簡稱
    本館)場地之使用,強化古蹟建築之再利用,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101 年 08 月 07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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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為有效管理嘉義舊監(獄政博物館,以下簡稱
    本館)場地之使用,強化古蹟建築之再利用,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