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作業績效評比及獎勵要點 3
三、委託加工工場每月辦理評比一次,並於年度結束後辦理總結評比。自
    營作業工場每年度辦理總結評比一次。
民國 106 年 04 月 17 日修正
3
三、委託加工工場每月辦理評比一次,並於年度結束後辦理總結評比。自
    營作業工場每年度辦理總結評比一次。
民國 101 年 05 月 11 日訂定
3
三、委託加工工場每月辦理評比一次,並於年度結束後辦理總結評比。自
    營作業工場每年度辦理總結評比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