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12:3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作業績效評比及獎勵要點 3
三、委託加工工場每月辦理評比一次,並於年度結束後辦理總結評比。自
    營作業工場每年度辦理總結評比一次。
民國 106 年 04 月 17 日修正
3
三、委託加工工場每月辦理評比一次,並於年度結束後辦理總結評比。自
    營作業工場每年度辦理總結評比一次。
民國 101 年 05 月 11 日訂定
3
三、委託加工工場每月辦理評比一次,並於年度結束後辦理總結評比。自
    營作業工場每年度辦理總結評比一次。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