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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收容人投稿獎勵規定 5
伍、各受獎名單先由管教小組審核,經簽奉核准後,提請監務會議通過後
    頒發。
民國 101 年 02 月 10 日訂定
5
伍、各受獎名單先由管教小組審核,經簽奉核准後,提請監務會議通過後
    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