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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收容人眷屬同住應遵守事項 5
五、同住期間請保持宿舍寧靜,勿爭吵或大聲喧嘩。不得有飲酒、賭博、
    烹煮或其他不當行為。
民國 100 年 12 月 26 日訂定
5
五、收容人與眷屬於懇親時間,應遵守有關規定,不得有飲酒、賭博、煮
    食、爭吵及其他不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