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眷屬車輛統一於指定時間進入,由戒護科派員引導停放。本監僅供 場地停車,不負保管之責任,貴重物品請勿攜帶來監,財務請自行 妥善保管。
十一、眷屬之交通工具,一律停放大門口內道路旁,本監不負保管之責任 ,私有重要財物自行檢點保管,如有遺失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