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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受理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注意事項 5
五、總務科收發專責人員收受機密文書時,應先詳細檢查封口是否事先遭
    人拆閱,親持陳送秘書拆封後,依檢舉內容按科室職掌交付各單位主
    管處理。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