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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受理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注意事項 11
十一、承辦人員發現檢舉案件外洩、案卷遺失及可能洩漏檢舉人身分等情
      事,應立即陳報所長,並會知政風室查明責任歸屬。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