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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受理收容人申訴案件處理要點 1
一、本所為疏導及協助收容人解決生活、處遇、家庭及情緒上之任何問題
    ,俾使其安心,在所收容或進行訴訟,特訂本須知。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