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申訴處理小組將決議以書面通知申訴人後,申訴人仍有不服,應於接 獲通知後十日內以書面提出異議,並說明不服之理由。本監應即轉報 法務部矯正署。
九、申訴處理小組將決議以書面通知申訴人後,申訴人仍有不服,應於接 獲通知次日起三日內以書面提出異議,並說明不服之理由。本監應於 接獲該書面次日起三日內檢附相關文件,轉報法務部矯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