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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政風人員訓練指導委員會設置要點 1
一、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規劃、審議與擬訂公務人員考試政風類科
    錄取人員訓練之指導方針及計畫,以精進工作知能並陶冶高尚品格,
    設置法務部政風人員訓練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本要
    點。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