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死亡人數眾多時,災害處理小組得指揮司法警察機關及其他相關機關 ,儘速在適當處所設立臨時辦公處所,辦理相驗事宜。 前項臨時辦公處所之設置地點、時間及設置期間,得透過平面、電子 媒體或其他適當方式使公眾知悉。
八、死亡民眾為數眾多時,災害處理小組得協調司法警察機關及其他相關 機關,儘速在適當處所設立臨時辦公處所,辦理相驗事宜。 前項臨時辦公處所之設置地點、時間及設置期間,得以平面、電子媒 體或其他適當方式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