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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哺乳室使用管理要點 7
七、本室僅供哺乳之用,不得移做他用(如飲食、休息或私人討論…等)
    ,非哺乳人員不得任意進入本室,如有家屬、朋友…等請在等候區休
    息等待。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