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鑑識展示館參觀管理要點 1
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為增進民眾對法醫工作之暸解,並提供司法官法醫
    刑事鑑識相關學員、專家及學者一個研習與互動的研討教育環境,進
    一步落實教學生活化之理念,以達到推廣法醫鑑識知識之目的,開放
    法醫鑑識展示館(以下簡稱本館),供各界人士參觀,為利管理,特
    訂定本要點。
民國 100 年 04 月 14 日訂定
1
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為增進民眾對法醫工作之暸解,並提供司法官法醫
    刑事鑑識相關學員、專家及學者一個研習與互動的研討教育環境,進
    一步落實教學生活化之理念,以達到推廣法醫鑑識知識之目的,開放
    法醫鑑識展示館(以下簡稱本館),供各界人士參觀,為利管理,特
    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