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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各分署替代役公共行政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17
十七、役男之膳食規定如下:
  (一)專業訓練期間:由專業訓練單位統一辦理。
  (二)服勤期間:由服勤單位統一辦理為原則,必要時得採搭伙、外包
        或發給主、副食代金方式行之。
民國 100 年 03 月 08 日訂定
17
十七、役男之膳食規定如下:
  (一)專業訓練期間:由專業訓練單位統一辦理。
  (二)服勤期間:由服勤單位統一辦理為原則,必要時得採搭伙、外包
        或發給主、副食代金方式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