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場舍主管及教區科員於接獲收容人申訴後,應立即陳報不得任意駁回 ,不得因收容人提申訴,藉故施加報復或懲處。
七、場舍主管及教區科員於受理收容人申訴後,不得因收容人提申訴,藉 故施加報復或懲處,惟經調查如發現係收容人捏造事實,故意誣陷濫 告或混淆視聽者,輕者以擾亂秩序移送違規處理,情節重大或不聽勸 導者依法移送偵辦。
七、場舍主管及教區科員於受理收容人申訴後,不得因收容人提出申訴, 藉故施加報復或懲處,惟經調查如發現係收容人捏造事實,故意誣陷 濫告或混淆視聽者,輕者以擾亂秩序移送違規處理,情節重大或不聽 勸導者依法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