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以下簡稱臺中監獄)及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 獄桃園分監分設精神病療養專區專責收治各監獄、戒治所罹患精神疾 病之收容人。 前項所稱精神疾病,指精神衛生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精神疾病。
一、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以下簡稱臺中監獄)及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 獄桃園分監(以下簡稱臺北監獄桃園分監)設精神病療養專區專責收 治各監獄、技能訓練所、戒治所罹患精神疾病之收容人。 前項所稱精神疾病,指精神衛生法第三條第一款之精神疾病。
一、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以下簡稱臺中監獄)及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 獄桃園分監(以下簡稱臺北監獄桃園分監)設精神病療養專區專責收 治各監獄、技能訓練所、戒治所罹患精神疾病之收容人。 前項所稱精神疾病,指精神衛生法第三條之精神疾病。